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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中原传统音乐文化保护与传承路径

发布时间:2022-11-18 15:06:12 所属栏目:大数据 来源:网络
导读: 中原传统音乐文化是中原地区1劳动人民创造的一种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征的音乐形态[1]和文化门类,是中原地区人民集体历史记忆和积淀结晶,是保障中原地区音乐文化不断创新、绵延发展的不竭动

中原传统音乐文化是中原地区1劳动人民创造的一种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征的音乐形态[1]和文化门类,是中原地区人民集体历史记忆和积淀结晶,是保障中原地区音乐文化不断创新、绵延发展的不竭动力。中原传统音乐文化作为中国传统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原地区乃至全国优秀音乐文化资源,是发展中原地区文化软实力与文化产业的重要基础。

但目前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普遍面临着发展的困境,甚至有生存危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类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就传统音乐文化保护与传承领域,大数据的参与应用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就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目前存在的保护与传承发展困境,探索如何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打破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局限性,构建大数据背景下中原传统音乐文化创作、教学、保护、传播与传承的路径体系。

一、中原传统音乐文化保护与传承困境

中原传统音乐文化内涵丰富,历史悠久,具有连续性与代表性。全国已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之传统音乐项目共401项,其中河南省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传统音乐项目13项,有信阳民歌、西坪民歌、江河号子、锣鼓艺术、板头曲等。[2]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日渐重视,河南省政府及相关部分也逐渐加强对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的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整体发展趋势向好。基于此,我们更应该加强对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对传承问题及相关路径进行研究。目前中原传统文化发展仍旧面临着亟待破局的困境。

(一) 保护不力,乐种濒危

从国家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可知,中原传统音乐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乐种仅占3.2%,相较于乐种丰富的中原传统音乐资源来说,这远远不够。究其原因,一是很长时间以来,地方传统音乐保护管理缺失,各传统乐种处于分散、无组织状态,大多数地方乐种散落在民间剧团中,极少演出,且代际传承困难。传统音乐大多采用“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一旦核心传承人逝世,代际传承无力,加上演出停滞,极容易出现乐种相关资料遗失、损坏、乐种消亡的情况。

二是近年来虽然政府对传统音乐种类、剧团及传承人的重视程度加强,但在参与度及政策落实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政府各级单位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些地区成立了非遗文化保护中心,但保护中心的音乐种类大多较为分散、资料不全,管理人员也是临时抽调基层文化站人员,在专业度、认真度上都存在问题,即落实侧缺乏切实可行且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 创新难,受众窄

中原文化是典型的中华农耕文化,中原传统音乐文化大多是在农耕劳作中创作而成的,具有很强的场景性。但随着音乐作为一种独立的表现形式脱离于原有的劳作场景,而具有了艺术性、娱乐性等特征,传统音乐的受众也就脱离了原有的田间地头大数据传播,走向了大众文化消费场域。但大众消费又具有多样性、多元化的消费习惯与消费需求,这就要求传统音乐要获得市场的认可,在市场中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满足多元文化消费需求。

这对于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是一种高要求,也是必然需求,但目前中原传统音乐恰恰面临乐种创新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音乐表现形式创新难、创作创新难、传播渠道创新难等。而且,随着新时期年轻一代成长为文化消费的主要群体,他们大多长期脱离农耕文化,很难对以号子、采茶歌等为代表的传统音乐产生认同感,从而导致中原传统音乐文化面临难以满足消费群体需求,市场生存空间狭小的困境。

(三) 后继乏人,传承无力

中原传统音乐的代际传承问题是制约传统音乐发展的致命问题,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人才问题。人才是文化传承与延续的根本,是传统音乐文化传承活力的源泉。中原传统音乐的保护与传承方式,一部分依赖现代化高中低各级学校教育,一部分是通过民间剧团、音乐组织培训,还有一部分仍旧沿用“口传心授”的传统传承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学校多元教育体系的日益完善,中原传统音乐进课堂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高校大多作为音乐学院的专业必修课堂进行普及性教学,中小学则基本属于公共课普及。而面向民间音乐组织,因传统音乐的市场空间逐渐被压缩,民间传承人难以凭借传统音乐技艺维持院团及个人生计,这就造成了中原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上的后继乏人,传承无力。

二、大数据背景下中原传统音乐数字化保护存在的问题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处理技术、数字化技术日趋完善,传统音乐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储存成为目前中原传统音乐保护的重要手段。2010年10月,文化部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3]次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传统音乐、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化保护。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4]明确提出加强对以传统音乐为代表的文艺创作的扶持力度,实施音乐振兴工程,挖掘整理优秀的剧作,推进数字化保存与传播。

在这一政策背景下,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与传播工作正有序开展,当前对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也陆续进行,其中数字化保护主要集中在对各地传统乐种的相关文献、乐谱、演出视频、图片、音频等资料的整理、数字化处理、储存和展示。虽已取得初步成绩,但仍存在较多需要进一步注意的问题。

(一) 中原传统音乐数据库体系尚未构建完成

中原地区的传统音乐数据库虽有部分已建成,但总体上数量还很少,且因资金、技术、管理等多方面的条件限制,对传统乐种相关资料整理不够,分类不清晰,在进行数字化处理时还存在较多问题。有些数据库虽已建立,但是数据库的内容过于单一且空泛,主要以图片、音视频为主,而缺乏较为丰富的呈现形式,在数字化、虚拟化展示、人机交互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而更多的是地方小乐种并未启动数据库建设工作,且尚未纳入整体的数据库体系建设中。

(二) 地方传统音乐资源整合难度大

中原地区的传统音乐资源种类丰富,分布地区较为广泛,在资源整合方面难度较大,资源碎片化现象严重,往往出现重复性工作。因为各音乐资源分布在不同地方、不同管理单位,各部门的管理方式又不统一,因此在进行数据库建设工作时合作化程度不高,各部门协调工作难做,效率不高。

(三) 数据库功能与运营模式单一

目前中原传统音乐数据库建设大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在数据库功能开发与应用上主要还是以音乐资源的数字化储存与展示为主,仅仅具有部分的信息检索功能,而不具备更多的智能化演示、人机交互及其他个性化功能应用。这就使得重资金投入的数字化建设项目,除了在数字化保护方面成绩突出,但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并没有明显成绩。这些数据库在进行传统音乐资源的数字化处理之后,往往被束之高阁,导致传统音乐数据库的利用率极低,传统音乐数据库资源的隐性多元价值得不到充分发挥,无法实现其原有的传播、传承功能和价值。

三、大数据时代中原传统音乐文化保护与传承路径

身处大数据时代,我们要精准认知大数据对于中原传统音乐文化保护、创新、传播与传承发展的意义所在。相较于传统数据,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不仅包括传统的结构化数据,还包括来源于日志、历史数据、用户行为记录等半结构化或者非结构化数据。[5]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技术及分布式文件系统技术,极大提高了高性能的数据储存的可靠性。除此,大数据的核心价值在于快速实现对海量数据的抓取与精准分析,以及分析结果的可视化。

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大数据技术应用于传统音乐文化传承方面的基础与拓展研究,探索如何借助大数据技术及相关数字化平台,不断调整中原传统音乐文化内容与形式,以适应新时代文化消费的需求。并基于中原传统音乐目前面临的一系列困境及数字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大数据技术应用,创建中原传统音乐资源数据库并开发多元应用功能,创新数字化创作平台,拓展多元数字化传播平台、教育平台及传承平台,重新构建中原传统音乐保护、创作、传播、传承与发展的文化生态体系。

(一) 完善中原传统音乐资源数据库建设

中原传统音乐资源数据库建设是构建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生态体系的基础,是振兴中原传统音乐文化及中原优秀传统文化的前提。目前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技术日趋成熟,完全可以实现传统音乐资源的数字化信息处理、储存、展示、交互等。但要构建完善的中原传统音乐资源数据库,必须使政府、各管理部门、民间院团、音乐传承人以及技术人才各方面共同参与,积极推进方能实现。

一是要求政府及各文化管理部门的积极引导与参与,由政府主导,各文化管理部门、艺术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开展广泛的合作。二是广泛且深度挖掘中原传统优秀乐种,整合传统音乐文化资源。主要是通过官方及各级单位发动各地院团、艺人和音乐传承人,通过实地调研、访谈等方式,搜集各地传统音乐相关文献、音视频资料,并进行录音、录像或口述记录保护,从而有效整合音乐资源。

三是开发多元数据库应用功能,拓展多种展现形式。注重对数据库资源隐形价值的开发及利用,将单一的音视频展示拓展为影音、VR、AR以及动漫等多元形式及沉浸式智能化互动模式。四是增强数据库的检索与精准推送功能,方便用户在进行相关检索时,既可通过乐种名称、曲名、关键词等单字段检索,也可通过二次、组配等高级检索方式进行检索,除此,还可以根据用户身份,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传统音乐资料。

(二) 创新中原传统音乐后续创作表现手法

中原传统音乐表现形式面临创作内容陈旧,市场受众普遍减少等困境,大数据在消费群体心理需求分析、受众反馈价值分析以及传播行为分析等方面具有优势,因此要注重大数据技术参与中原传统音乐创作,创新音乐表现手法、表现形式等。即在创作新的传统音乐作品时,要注意:一是不改变传统地方音乐的表现风格和文化特征,包括曲式、音律、唱腔等;

二是搜集传统音乐受众群体通过互联网或调查问卷的反馈意见、受众群体的偏好等大量数据,利用各种参数建立模型,进行严密而精准度地数据分析,得出相对理性且可视化的分析结果。通过大数据分析,可清晰认知不同消费群体对传统音乐的关注和喜爱程度,并可根据当代主流文化消费群体的音乐审美,创新音乐表现手法,融入新的乐器、织体类型,跳出创作者原有的经验式、固化式的创作思维,进行“数字化”分析导向的音乐文本创作。

(三) 重塑中原传统音乐传播渠道与运营模式

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的构建,对于中原传统音乐文化在传播区域、传播渠道、传播方式上都意味着革命性突破。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数据库平台可以实现精确定位观众的态度、偏好和价值观来重塑传播模式。[6]对受众群体的精准性分析,使得大数据传播更具有时效性、及时性、精准性。大数据可以通过常用的网络音乐平台,根据大众文化消费群体日常关注的音乐类型与消费行为,了解受众群体的区域分布、年龄阶段、喜欢的类型、形式、内容等,精准定位受众群体的消费习惯与偏好,进行个性化、人性化传播。将大量的数字化的传统音乐资源在线提供给消费者,并开发下载、教唱、合唱、视频发布等表现形式,将传统音乐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结合,拓展传播渠道,创新运营模式。

(四) 构建智能化中原传统音乐线上教育模式

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离不开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与消费群体的市场培育,通过大数据传统音乐资源及平台开展线上教育与引导,是一种极为高效且低成本的方式。但目前中原传统音乐线上教育与培训尚未形成体系,亟需变革已有传统的传承人及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及营造全民学习、热爱传统音乐文化的氛围。一是借助中原传统音乐数据库搭建传统音乐教育平台,利用MOOC、短视频、直播等新形式,实现数字化资源的多渠道传播及相关知识普及,进而实现传统音乐教育的资源共享。

二是针对专业院校的传统音乐学习者而言,开发针对性、专业性、个性化的教学模式,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习惯、喜好、进度等进行定制个性化服务和灵活的学习方案,培养学习兴趣。三是对于大众文化消费群体,尤其是潜在的传统音乐文化的受众群,通过跨界融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方式进行多元消费融合,在进行传统音乐文化培育的同时,通过“传统音乐+动漫”“传统音乐+游戏”“传统音乐+文创”等模式进行市场引导及相关创意人才培养。

参考文献:

[1]宋军.中原传统音乐文化的特征与传承问题探析[J].大众文艺,2013,(12):72.

[2]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B/OL].

[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非遗数字化保护工程(一期)”项目通过验收[EB/OL].

[4]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EB/OL].

[5]侯林.大数据时代戏曲艺术保护与传承的路径重构[J].戏剧文学,2017,(8):127.

[6]聂磊.新媒体环境下大数据驱动的受众分析与传播策略[J].新闻大学,2014,(2):81.

文章来源:胡青.大数据背景下中原传统音乐文化传承探究[J].戏剧之家,2021(16):67-68+85.

(编辑:天瑞地安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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